1.出租房屋的类型
房屋出租收取租金,按照其所提供的服务内容的不同,分属于两种情形,对应于不同的税务待遇。
A.财产所得类型的出租
这类出租,业主只提供房屋,水电气暖,电视电话高速上网,洗衣烘干和停车等基本服务。
B.经营类型的出租
这类出租,业主除了提供A中的服务项目而外,还额外提供清洁,保安,餐点等服务,这样的出租,就属于经营性质的出租,如旅馆等的经营行为一般。
2.财产所得类型的租金所得申报原则
这类出租收入的申报,是以所收取的所有租金,减去各项因出租而发生的费用,之后的净收入才需要申报所得。
拥有出租房地产的纳税人应该每年都申报所得。如果业主为个人,就填写T776房地产租金所得表(STATEMENT OF REAL ESTATE RENTALS),申报个人所得。如果业主是企业,就申报企业之所得。
3.不同房地产租金收入的情形
A.当租金的净所得为正时,将其纳入纳税人的收入。
B.当租金的净收入为负时,属于非资本性的亏损。加拿大税法规定,纳税人可以将这种亏损用来抵扣任何类别的其他所得。
如果连年净租金收益为负,则税务局有可能将纳税人过去若干年申报的亏损全部推翻,要求其补交这些年的所得税款和相应的欠付利息。
4、出租房屋的费用
与出租房屋赚取租金收入的相关费用分为两类:
A.资本性支出:
资本性支出属于耐用类型的投资,它所能够产生的经济效益延续的时间较长,至少在一年以上。资本性支出的费用较高,至少在200刀以上。
资本性支出不能够做每年的全额报销费用,只能逐年提列折旧。
资本性支出有:
建筑类型的折旧:房屋装修,翻建,更换屋顶,更换窗户,更换地板,更换空调系统,除尘系统,更换锅炉,加盖车库等房屋大宗装修项目。
设备类型的折旧:更换洗衣机,烘干机,冰箱,电视等设备。
以上所列都属于可折旧资产DEPRECIABLE PROPERTY。
不同类型可折旧资产的折旧率不同。建筑类型的折旧率一般在4%/年,而设备类的折旧率一般在20%/年。
土地属于不可折旧的财产NON-DEPRECIABLE PROPERTY。
折旧采取余额递减法。比如更换了门窗花了10,000刀,那么,如果第一年可以抵减10%,后余年份每年可以抵减4%,则:
第一年可以抵减1,000刀。
第二年可以抵减(10,000-1,000)*4%=9,000*4%=360刀。
第三年可以抵减(9,000-360)*4%=8,640*4%=345。6刀
其余以此类推。
加拿大的所得税法规定:折旧的数额不可以高出租金的收益。也就是说:当年租金的净收益就是折旧的最大值。
建筑类型的折旧与设备类型的折旧不同之处在于:
建筑类型的折旧,当一幢经营性的房屋日后出售时,如果有增值,那么,除了这些增值部分需要按照资本利得缴纳所得税之外,过去出租期间所申报过的所有建筑类型的折旧,还需要以折旧的形式退回RECAPTURE OF CCA,并且,这部分退回的钱,也要按照资本利得纳税。
如果平常的租金所得不高,并且,估计未来物业的增值幅度不会小,那么,平时报税时,就要慎重,是否要提列建筑类型折旧。因为,如果平时租金收入不高,那么,平时适用的所得税率就低。而当房产出售时,当年的所得必然增加,如果届时的所得税率很高,那么,届时所缴纳的税,一定会大大高于平时所缴纳的税。
B.费用性支出
费用性支出属于营运类型的支出,它所产生的效益期限较短,数额相对较小。
费用支出可以抵减当年的租金所得。
常见的费用支出项目有:
1)广告费。
2)业主支付的保险费和地税。
3)物业费。
4)支付给房屋经纪的佣金。
5)汽车费:
如果只有一栋当地房产,可以报销汽车用于房屋维修时的送货,送材料所涉及的汽车费用。
如果有两栋及以上的房屋出租,则监管维修,运送材料和设备,收取租金等的费用都可以报销。
6)涉及到房屋出租的法律,会计等聘请专业人士的费用,包括报税。
7)所有由业主承担的水电气暖高速上网电话电视等日常费用。
8)房屋贷款利息:
如果出租房屋是有贷款的,那么,只有其中的利息部分可以抵减费用。
每年,贷款银行都会提供给贷款者一份年度贷款报告,其中说明了借款人年度内偿还的本金部分和利息部分。
自住房和出租房相比,前者的贷款利息无法抵税,而后者的可以抵税。
9)购买和出租房地产时,为取得贷款而支付的相关费用,如律师费,评估费,贷款担保费,贷款经纪的佣金等,可以自取得贷款那年算起,分五年摊销,每年摊销20%。
5.自住屋的部分出租
许多人将自己家中的部分房间或者地下室出租后收取租金。
在这种分租的情况下,与出租部分直接相关的各项出租费用可以完全抵减所得。对于那些相应于整栋房子的费用支出,可以采取分摊费用的方式来进行费用计算:
A.按照房间数进行费用分摊:
不计共用的厨房等公共空间,只按照卧室的数目来计算。
如果整栋房子有四个房间,自住两间,出租两间,则费用可以按照50%的比例来进行分摊。
B.按照面积进行费用分摊:
除去公共部分面积而外,出租部分的使用面积与总使用面积之比,成为费用分摊的计算比例。
无论按照哪种方式进行费用分摊,所分摊的费用都不能多于租金的净收益。
6.租金的公平市价
所收取的租金应该按照当时的公平市价进行计算。只有在这种情况下的费用才可以进行抵减。
如果是将房屋出租给自己的亲朋好友或者成年子女,只象征性地收取少许租金,则出租房屋的费用不得申报,也不允许提列折旧,和申报租金亏损。
7.海外房地产的出租
如果纳税人在海外有经营性的房产出租,应该就租金所得每年申报所得税。
在海外已经缴纳过的相应于租金收入的所得税,可以在外国税款抵减FOREIGN TAX CREDIT栏目里进行抵减。
海外房产出租所收取的租金,应该按照当时的汇率换算成加元进行申报。如果全年都收取的租金,也可以采用加拿大银行公布的年度平均汇率来进行汇率计算。
租金的计算同企业盈利和费用申报一样,以会计上的应计基础计算,而不是以是否收到现金为准。
因此,租客拖欠租金时,仍然应按照收到租金来进行申报。同理,已经收到账单的支出,哪怕纳税人尚未支付,也可以用来抵减费用。
8.出租空地的租金
出租空地收取租金时,可以用购买土地的贷款利息和地产税来抵减所得,但是,其前提是,所收取的租金应该先用来抵减其他的费用,剩余部分,才可以用贷款利息和地税来抵扣。
如果出租空地的收益减去除利息和地税而外的其他费用之后,已经不足以抵减贷款利息和地税时,贷款利息和地税的剩余部分,可以算作土地的成本,累加到它的税务成本上去,成为调整后的税务成本ADJUSTED COST BASE,从而,可以降低纳税人未来出售该幅土地的资本利得。
例如:
王先生2009年底用50万刀买下一块空地,这时他的这块地的税务成本就是50万刀。
他2010年通过出租这块空地收取了1,000刀的租金。但是,他在2010年,还为这块空地支付了200刀的保险,2,000刀的利息,和400刀的地税。
按照加拿大的所得税法,王先生应该先用1,000刀租金-200刀保险=800刀租金净收入,再用800刀租金净收入来抵减他所支付的地税和利息400刀地税+2,000刀利息=2,400(刀)中的800刀。
剩余的地税和利息2,400刀-800刀=1,600刀,则可以叠加到他所拥有的这块土地的税务成本上去,使他的这块土地的税务成本,在2010年末,增加到了501,600刀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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